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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是公办。
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位于有“东方湿地之都,仙鹤神鹿世界”美誉的盐城市,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学校于1996年5月由盐城工业专科学校与盐城职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盐城工业专科学校(始名盐城工学院)创建于1958年,1986年成为全国建材类3所示范性高等工业专科学校之一;盐城职业大学创建于1985年。2000年,创建于1964年的盐城会计学校并入盐城工学院。截至2018年1月,学校占地面积2270亩,校舍建筑面积59.2万平方米,学校拥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设有20个教学院部,64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000多人、联合及全程培养研究生181人。
办学条件:
学科建设截至2018年1月,学校拥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6个省级一级学科重点建设学科6个。
教学建设: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重点专业(类),2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江苏省卓越计划(软件类)试点专业;建成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9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含建设点)。学校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艺术设计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无机非金属材料与工程专业"3+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知行合一,能力为本的机制专业应用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省级重点专业(类)(7个):材料类、机械类、土木类、设计学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江苏省卓越计划(软件类)试点专业(4个):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与淮海中联水泥联合有限公司、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机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盐城工学院---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实践教育基地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9个):基础化学实验中心、物理及电工电子实验中心、计算机基础中心、环境化工实验教学中心、电气与新能源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新材料与江苏沿海工程建设实验教学中心、环保装备及先进制造实践教育中心、沿海生态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创意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
院系设置:
截至2016年12月,学校设有18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师资力量截至2018年2月,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多人,专任教师1300多人,其中特聘专家3人、高级职称700多人、博士500多人(含在读)、研究生导师139人。聘请特聘教授16人,聘请兼职教授180多人。现有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333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培养人选等170多人,省级教学名师、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17人建筑工程专业教学团队教学团队为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2个学术团队为省高校"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中国工程院麦康森院士、姚穆院士、阮雪榆院士、孙伟院士、著名服装设计大师王新元等一批知名专家被聘为学校的客座或特聘教授。
教学成果:
截止2014年2月,学校有省级优秀精品课程14项,省级精品教材9项,校级精品课程14项;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9项,省级教改项目14项,其中2013年,学校有2项教学成果获得一等奖,2项教学成果获得二等奖,82个项目入选省"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省级优秀精品课程(14个):土力学、材料科学基础、粉体工程、机械设计、材料物理性能、CAD/CAM技术、土木工程材料等校级精品课程(14个):结构力学、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服装设计专业素描、材料物理性能、物理化学、CAD/CAM技术、微机原理与应用、标志设计、计算机基础、会计学、机械原理、电子商务、电机与拖动、电路与信号系统省级精品教材(9个):结构力学、土木工程材料、会计学、政治经济学等校级精品教材(1个):平面构成省级建设精品教材:
建设工程质量检评与事故处理、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学生在全国、全省大学生有关技能竞赛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在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一等奖和交叉创新一等奖,学校获批"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校"梦之声"合唱团屡次在国内外大赛中获奖,2011年2月应邀赴维也纳参加"中奥建交40周年金色大厅庆典音乐会"演出。多次被表彰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术研究。截至2018年2月,学校技术转移中心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中心,获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学校科技查新工作站为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建有江苏高校生态建材与环保装备协同创新中心,拥有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等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模具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个省级科技服务中心,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其中,江苏省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是江苏首家新型环保重点实验室,也是盐城市第一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科研成就:
2006年至2014年2月为止,学校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2项、省级121项,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20项;发表科研论文5000多篇,被SCI、EI等收录507篇。其中2013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星火计划等国家级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61项;获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9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总数列全省高校第三位;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58篇,获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44件。
学术资源:
学术刊物《盐城工学院学报(社科版)》主要设置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学、语言、历史、高等教育研究等栏目;同时结合地方实际设立了"盐海文化"研究专栏,其内容包括海盐文化研究、新四军研究、沿海滩涂与湿地文化研究、地方文化名人。《盐城工学院学报(自科版)》主要刊载机电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建筑工程、纺织工程、汽车工程、海洋工程、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学术论文。学校被中国高教学会评为"全国优秀教育科研单位",《盐城工学院学报》社科版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社科版、自科版均被评为江苏省一级期刊。2006年、2010年,《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在2009年江苏期刊"明珠奖"特色栏目评比和2010年第二届全国地方高校特色栏目评比活动中,"盐海文化研究"专栏被评为"特色栏目"。馆藏资源盐城工学院图书馆成立于1996年,由原盐城工业专科学校图书馆和盐城职业大学图书馆合并而成。设有迎宾大道校区(北校区)图书馆和希望大道校区(南校区)图书馆。据2014年学校图书馆官网介绍,馆舍总面积达4.7万平方米,阅览座位4000多个。图书馆工作人员90余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16人,馆藏印刷型文献160万多册。目前使用的各类数据库近30个。
所获荣誉。经过多年的建设,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育科研单位、全国和江苏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江苏省和盐城市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省高校思政工作先进集体、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助学工作先进集体、省高校文明食堂和文明宿舍先进单位、省高校节能工作先进院校、江苏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合作交流:
截止2014年2月,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芬兰等国家的26所高校建立了友好联系和长期合作关系。学校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美国底特律大学举办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加拿大蒙克顿大学联合培养硕士,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韩国江陵原州大学合作开展互认学分、互发文凭校际交流项目。先后与美国UGS公司联合共建优集学院、与印度NIIT信息技术学院联合培养软件人才。学校积极拓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渠道,与中南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东南大学等8所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现有兼职研究生导师34人,在培研究生44人,其中博士3人。
特色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是盐城工学院的特色专业,就业主要面向大型城市,男生学习该专业较有前景。学生需要学习包括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材料领域的科学与工程方面较宽的基础知识。毕业生可以在各种材料的制备、加工成型、材料结构与性能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与教学、技术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技术改造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是当下热门专业、学校环境好、设施完善。学生主要学习机械设计与制造的基础理论,学习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的基本知识,毕业生可以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制造领域内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土木工程土木工程主要是盐城工学院首批具有招收本科专业资格的专业之一。学生在校期间主要学习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岩土力学和市政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毕业生可以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隧道、道路、桥梁、矿井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12月底,学校有教职工近1700人,专任教师13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700多人、博士600多人、研究生导师260多人。特聘教授28人,聘请兼职教授180多人。有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333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培养人选等400多人,省级教学名师、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18人

民办学校需要交哪些税
一、增值税政策
(一)民办学校应缴纳增值税
1.政策规定内容
民办学校为增值税纳税人,税率为6%,征收率为3%。
2.政策依据文件
《
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15条、第16条和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1条第(七)项。
(二)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1.优惠政策内容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享受优惠的条件
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
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收入。
3.政策依据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1条第(一)项。
(三)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1.优惠政策内容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享受优惠的条件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
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3.政策依据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1条第(八)项。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民办学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政策规定内容
民办学校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适用税率25%。
2.政策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0条。
(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1.优惠政策内容及享受优惠的条件
(1)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
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政策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1.优惠政策内容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享受优惠的条件
(1)设在西部地区的企业(贵州全省均为西部地区);
(2)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3)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
(4)主要目录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内资民办教育实体可适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1、学前教育”、“2、
特殊教育”、“3、职业教育”、“4、远程教育”等鼓励类产业项目;外商投资民办教育实体可适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鼓励类第十条“教育”中的“345.非学制类职业培训机构”。
以上目录如有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
3.政策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6条;《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1.优惠政策内容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享受优惠的条件
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
3.政策依据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房产税
1.优惠政策内容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享受优惠的条件
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房
3.政策依据文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房产税税暂行条例》
耕地占用税
1.优惠政策内容
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2.享受优惠的条件
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的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
3.政策依据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耕地占用税法》。
六、个人所得税
(一)综合所得
1、政策规定内容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学历教育执行。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学历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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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理工学院本科排名相关如下:
在中国大学本科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广州理工学院排名第954位。
广州理工学院师资
1.学校的师资不错,经常请外聘老师,教学水平高,学校食堂还是不错,宿舍都有空调,有四人间,六人间,七人间。学校的重点专业是建筑类。学费在同等学校里算是便宜的了。
2.挺不错的,环境好,师资力量雄厚,老师对学生尽心尽责,学习氛围也蛮不错的。同学之间相处也很好,社团锻炼的机会也很多,总而言之,感觉学到的东西很多。
飞卢网
3.学校环境不错,住宿也不错,饭堂伙食很好,学生学习活动氛围整体积极向上。学的知识很宽泛,既有管理方面的课,比如说信息管理,管理工程,管理学等,又有计算机相关的,程序设计,各种各样的数据库。
广州理工大学简介
广州理工学院(Guangzhou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前身为2000年创办的民办天河职业学院,2001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06年转为独立学院,2011年通过学士学位评估。学校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帽峰山风景区南麓。
共设有12个二级学院和3个产业学院,45个本科专业,其中23个工科专业。学校是广东省民办本科高校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也是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设站单位、广州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学校以工科为主,工、管、经、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入选为数据中国“百校工程”试点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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