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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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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 山东 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708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澳门路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一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 填报志愿 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2022年 新生 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参加2022年全国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
3.身体符合教育部、卫健委、国家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按考生 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为普通高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山东省春季 高考 考生按专业类别划定 分数线 ,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通过以下渠道公布: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等。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 证书 颁发
第十七条 持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 考证 、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三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监督和申诉电话:0539-8390878。
第二十四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前培训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澳门路1号
邮政编码:276025
咨询电话:0539-8381166 8385566
学院网址:
本章程由临沂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10山东临沂高考报名时间
10年的高考报名已经过了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09〕95号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
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将实行远程网上报名的方式。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省户籍;
5.实践生、体育专业、高水平及优秀运动员、
运动训练与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煤炭企业实践生,必须是我省煤炭企业的在职青年,并且有两年以上(含两年)生产实践经验,年龄不低于21周岁(1989年9月1日前出生),理科考生。
国防经济类实践生必须是退伍军人,未婚,年龄21-27周岁(1983年9月1日至1989年9月1日出生)。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婚否不限。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8,理科考生。
高水平及优秀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选报省统一测试没有包括的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具备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二)高职对口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省户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历者不得报考高职对口。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远程网上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至30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13日至15日,对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工作,各市可视具体情况提前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见《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日程表》(附件一)。
(二)报名地点
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以下简称县招办)进行报名。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属同一市内的考生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跨市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准备工作
(一)县招办要成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报名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工作业务的干部或教师。各县招办应提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报名程序、进度安排、数据信息处理以及有关表格的使用。
(二)县招办要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的统一布置,准备好所需的设备及有关材料。
(三)县招办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和有效渠道广泛宣传招生报名的条件、报名办法、报名手续等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基本信息
1.考生填报基本信息通过远程网进行,考生可以选择任意地点上网填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行修改,在服务器运行期间可以查询。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信息、提交等过程,修改和查询过程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须在到现场确认前认真核对自己输入的信息,避免在县招办的确认现场进行修改。
2.选择报考科类和外语考试语种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理工、艺术理、高职对口等六类。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报考艺术文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报考体育或艺术理的考生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报考艺术文、艺术理、普通体育的考生,取得相应合格资格后,还必须持专业合格证或有关证明材料于4月 25 日前到报名点进行科类确认,凡没有按规定时间确认科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报考资格,考试和录取时将按照普通文史或理工类考生对待。
考生应在英语、
俄语、
日语、
法语、德语、
西班牙语六种外语中选考一种外语,并在报考时注明。
3.单考单招类别报名
单考单招类别(包括保送生、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非通用语、职教师资、
特殊教育、技校单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一级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也同时进行网上报名,该类信息作为院校组织考试录取的基础信息。
4.报考少年班的考生也同时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现场确认身份、资格审查、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办理缴费手续、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签字确认等过程。
1.现场确认身份
通过对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和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如身份不一致则不能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2.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1)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报考高职对口的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县(市、区)教育局职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认定身份。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人证);
(3)非应届生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意见等;
(4)同等学力报考普通高考者,应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证明。
3.现场采集照片、指纹信息
对确认身份的考生进行现场照相采集考生数字照片、通过指纹采集仪采集考生的指纹信息,这些信息将用于组建考生电子档案,考场考生信息核查,新生入学身份核查等。
4.特殊考生登记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报名时须携带相关的证明、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点办理审核验证、登记手续,并填写《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见附件二 ),经中学和县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2010年照顾录取项目,报名时暂按《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照顾录取政策》(见附件三)的项目填写;实际录取时将按照山东省2010年有关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执行。
5.履行交费手续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6.考生应仔细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然后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7.签字确认
考生根据确认单所打印的信息进行确认签字,一旦签字则所有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五、数据汇总
考生确认完成后,所有考生填报信息将归档保存,有关照片和指纹信息也将通过网络汇总归档。
六、严格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县招办负责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要加大对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力度,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尤其防止高一、二年级在校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非我省户籍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为防止省内高考移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对报名资格制定相关限制政策。
七、加强对特殊考生的审查和公示
特殊考生报名工作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的资格,严禁弄虚作假。
(一) 审核、汇总
县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特殊考生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由县招办报市招生办公室再次审查,合格者由市招生办公室上网登记后打印《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汇总表》(见附件四),同时形成电子数据。2010年3月31日前将《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汇总表》、《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进行复审。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或不在特殊考生照顾范围内的考生材料,各市要严格把关,不能上报其材料及数据。对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公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资格实行三级公示。县招生办公室初审合格的名单公示后报市招生办公室再次审查,合格者进行二次公示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复审并公示。各级公示时间均不少于一周。
(三)各市要加强上报特殊考生材料的核对工作
上报的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填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首先按照填表说明中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考生两大类别进行分类,再按照每一个大类别所属特殊考生小类别分类,每一小类别按照考生报名序号排列。
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新生开学入学须知指南和报到时间
一、我校2015级新生分别安排在市北校区、黄岛长江路校区、黄岛嘉陵江路校区、临沂校区就读,请各位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所注明的报到地点按时办理报到手续。
二、报到时间:9月5日
三、报到地点
市北校区: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黄岛长江路校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号
黄岛嘉陵江路校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777号
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外环1号
四、新生报到咨询服务电话
市北校区:0532-85071039(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
0532-85071032、85071052(学生工作处)
黄岛长江路校区:0532-86879922(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
0532-86876262、86877000(学生工作处)
黄岛嘉陵江路校区:0532-68052333(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
0532-86858000、86859000(学生工作处)
临沂校区:0539-5797333、5797618、5797581
五、新生报到接站时间及地点
接站时间:学校将根据新生在迎新网反馈的到校时间安排接站,具体安排将在8月底在迎新网公布。
接站地点:青岛火车站、青岛火车北站、青岛长途汽车站(温州路)、黄岛长途汽车站、费县火车站、费县长途汽车站
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需要向学校请假并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超过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新生报到时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和介绍信,党员关系必须由市、县以上组织部门开出,开给“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关系必须由乡镇以上团委开出,开给“共青团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临沂校区的新生分别开给“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共青团费县委员会”。
八、按照上级规定新生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学费住宿费标准见各专业收费标准表;卧具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费按实收取,标准见各专业收费标准附注;缴费方式详见银行卡使用说明。
九、按上级规定,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车船票。
十、凡接到
建筑学加试通知的新生,请于9月3日到市北校区报到并办理建筑学加试报名确认手续,9月4日在市北校区进行建筑学加试考试,9月5日根据建筑学结果分别到建筑学院和
土木工程学院报到,建筑学加试不合格新生和放弃加试的同学9月5日直接到土木工程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建筑学加试咨询电话0532-85071226)。
十一、新生在当地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须提供我校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青岛理工大学
开户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市北支行
账号:90202090420100053220
十二、新生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请各位新生自备一个材料袋,在材料袋上标明姓名、班级、报到编号(迎新网个人录取信息里已注明),并将以下材料装进材料袋中,报到时将材料袋交给学院报到处:
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党团关系介绍信、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回执单(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需提供)
文章来源于易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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